罗某原是阿里旗下的飞猪国内交通运营专员,工作内容就是负责飞猪公司自营的五家机票代理店铺业务,他可以很方便地查询电子客票号码,有权登入航信系统打印机票行程单。罗某发现有些乘客不需要报销发票,于是,自2015年至2019年,他一面从飞猪公司内部盗取或向个人购买电子客票号码,另一面向两家空头公司收购航信系统账号和空白行程单。他还让自己的妻子以及妻子的妹妹充当客服,在私自打印他人行程单后,再以较低面额出售给需要报销的人群。
他们利用QQ和微信与客户沟通买卖发票沟通,再用自己母亲的支付宝收款。要是被盗打发票的真实乘客打电话来投诉,罗某就找找乘客要的发票有没有卖出,没有就寄回,要是已经卖出,就上系统中操作再补打一张。
最终法院查明,罗某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涉及票面额66亿元以上。法院判处罗某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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