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五收警示函 这类年报会计差错真的难以避免吗?
时间:2021-07-12  
     
近期,ST三五(300051.SZ)因2020年报中的会计差错,收到了厦门证监局的警示函。据悉,其年报会计差错主要是公司在转让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时,本应计入资本公积的账务却转入了投资损益,这到底是难以避免的会计难题,还是专业财会人员不太可能犯下的小错误呢?

低级会计差错原可避免

厦门证监局的警示函指出,该局发现ST三五存在年报会计差错问题,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诚信档案,还要求ST三五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准备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和规定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追责。
 
\ 

在收到警示函之前,ST三五于6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编制2020年度报表时将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等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在处置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时调整至损益处理,结转公司与对应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24,974,488.60元,增加合并报表投资收益-24,974,488.60元,但依据相关规则和规定,前述资本公积不需要转回至损益,因此公司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对此,某资深财务专家认为:“从ST三五相关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来看,厦门证监局对其下达《警示函》确实不冤枉,因为这项会计差错可以说是低级错误,完全可以避免。”

值得注意的是,除相关规则和指引之外,证监会亦早已在其发布的《2015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对处置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时原权益交易形成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专项论述:“除购买少数股权与丧失控制权构成一揽子交易的情形外,原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交易中所调整的资本公积,不应当在处置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时转回至损益。”简而言之,证监会几乎是手把手教ST三五如何做账了:只需调整资本公积,不要动损益科目。

由此可见,该类会计处理有明确的规则和指引,亦有监管部门的明确指导,若上市公司仍在2020年年报中出现此类会计差错,实属不该。因此,ST三五的财务部门及其相关负责人理应对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的会计差错承担起责任。

需追责问责以落实整改

据公开资料显示,ST三五的财务总监为郑文全先生,其本科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毕业,管理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利力新技术开发公司主管会计,华为集团总部管理培训生、华为刚果金子公司项目财务经理、华为乌干达子公司系统部财务经理、华为马拉维子公司国家财务经理、华为毛里求斯财务共享中心总账业务部储备干部,华丹服饰法定代表人,传音控股西非大区财务负责人,华夏幸福(600340.SH)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中梁控股(02772.HK)财务共享常务副总经理等职;曾获华为总裁任正非嘉奖令、华为CFO 孟晚舟全球通报表扬奖及多次各类项目奖。

从以上履历来看,郑文全先生拥有深厚的财会学术背景以及丰富的财会从业经验,应当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一职,也应当充分掌握处置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时原权益交易形成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规则,但其所领导的财务部门在财报编制过程中未能遵守相关规则,导致ST三五在2020年年报出现此类会计差错,对上市公司带来了不利影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郑文全先生都难辞其咎。据ST三五2020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郑文全先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为61.85万元,位列第一,其高薪履职,更应肩负起确保财务报表准确无误的职责。

针对年报信披差错问题,不仅有厦门证监局的警示函要求内部追责,ST三五亦有内部制定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进行追究,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经济处罚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披露公司治理相关信息,定期分析公司治理状况,制定改进公司治理的计划和措施并认真落实。但是,就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郑文全先生暂未受到公司追责的影响。

因此,对于本次的年报会计差错,希望ST三五董事会能够履职尽责,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等整改工作,并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一个合理的交代。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发布本文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资理财需谨慎,切勿轻信投资承诺,本站与任何网上投资行为无关。

【已有 0 位网友发表看法,点击查看>>
相关新闻
发帖
已有 0 条 跟帖
还没有账号,马上 注册>>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中国财经网立场。
新闻评论排行
新闻图片推荐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榜
专题
中国财经网-环球经济网门户版权所有 ©2010-2021  北京市公安局国际联网备案号:1101082180  
京ICP备10217062号-2 Powered by fecn inc